地上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以外的权利,即土地使用权。在中国,土地属于国家,个人或企业只能获得其使用权,而不能全部占有。地上权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财产,可以买卖、抵押和转让。而房屋所有权则是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前提条件。因此,只有取得了土地使用权,才能立即开展房屋的建造和所有权的转让。
具有地上权的人有权占有土地,使用土地和收益土地,但是占用土地的时间是有限制的。一般分为有限期地上权和永久地上权。
有限期地上权是指使用期限限定在一定时间内的地上权,如50年、70年、99年等,使用期满后该地上权就失效。它的转让通常是以土地转让作为形式,能够取得租赁和从事房地产市场活动等。
永久地上权则是指不设期限、长期持有的地上权,能够转让和抵押。永久地上权相对于有限期地上权,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和升值潜力。
地上权是房地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购买房地产时,除了要考虑房屋本身的质量和位置外,还要特别注意土地使用权,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