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封建社会里,借刀杀人是一种常见的手段。在民间,有“借刀杀人者,何以不自毙”之说。这种做法虽然不道德,却存在很久的历史。
《尚书》中,周武王设立铜钺、青铜戈等礼仪器具,以示文治武功。这些祭祀用的器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,不同于普通的兵器。然而,到了春秋时期,这些器具却被强盗盯上。在孔子所处的鲁国,有一个叫强梁的人,他专门行窃,后来被抓起来,就对自己说,除了铜钺、青铜戈,其他的都卖掉了。
强梁之公把盗窃来的铜钺、青铜戈卖给了齐国。只有三百多年前,周敬王时期的文物才得以在东周的时候到齐国归还。强梁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借刀杀人(借器官杀人)的形式。